永州市零陵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1.招标条件
永州市零陵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畜牧水产局以湘发改投资[2015]6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境内
2.3招标规模:约80万元
2.4建设内容: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6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张工138100939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依据),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书为依据)。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施工企业。按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未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4)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为依据)。
(5)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
月的社保为依据)。
(6)投标人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7)投标人的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承担两个(包括本项目)及以上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5.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