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垃圾焚烧发电厂空压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8-154006ZXY354
开标时间:2016-01-06
所属地区:广东
日 期:2015年12月18日
1、受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01包 |
山东省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空压机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 |
1项 |
02包 |
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空压机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 |
1项 |
备注: 1、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包号,否则,是对01包和02包的共同要求。 2、 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
2、 项目概况:
2、 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
01包:
建设地点:山东省单县谢集镇,现垃圾填埋场南侧,场区占地面积67263m2。
建设规模:本项目日处理垃圾量800t,设计选用2×400t/d垃圾焚烧炉,配置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02包: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山口村山口垃圾填埋场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一期(本期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建设2条750 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预留1条750 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部分公辅设施一次建成。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如投标人为空压机的合法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900万元,且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如投标人为空压机的制造商,注册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人民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须为所投空气压缩机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情况及合法授权书原件。)
5.3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5座火力发电站业绩(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或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业绩(单台焚烧处理量不小于400吨/ 天),且必须是全厂厂用压缩空气制备系统的成功应用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需体现评审内容)。
5.4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投保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01包:¥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02包:¥3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8.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8.5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5.1-5.5项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邮箱;不满足或无法证明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有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9、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1月6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 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11、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