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5-12-18上午02时32分34秒星期五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复立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PPP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项目需求
2.1项目概况
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污水厂厂址位于京沪高铁以东,创业大道以南,硅谷大道以西,总征地面积约26666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污水管网等,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以实际投资为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各主干道污水进水管网工程已建成。
2.2项目需求
(1)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与成交社会资本成立合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限25年(含建设期1年),特许经营期限满向政府方无偿移交。
(2)一期污水处理工程计划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完成不小于1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规模。第二阶段,当污水厂实际污水处理量达到第一阶段设计污水处理量的80%时,再行扩建,使工程规模达到2万立方米/日。在设计阶段须按工程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进行设计。
2.3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组建合资项目公司(中标人控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中标人与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0%:30%)。
(2)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应摊注册资本金900万元(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各主干道污水进水管网工程投资按900万元作价),拟投入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其余配套资金、建设管理费及流动资金(约5100万元)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投融资。
(3)污水处理工程由项目公司负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和工程款支付,政府方监督施工、设备及主要材料的采购、跟踪审计工作,竣工决算后计入项目公司资产。
(4)已建成的各主干道污水管网部分作价900万元移交给项目公司使用,管网的日常养护维修由项目公司负责并承担费用,项目公司每年应从污水处理费中收入中支付一定数额的维修专项资金,用于管网及泵站的大修及重置。当项目公司确认正在维护的管网及泵站因损坏或规划原因进行大修或更新重置时,则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方汇报大修及更新计划,计划被政府方批准后,可使用专项维修基金。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专项资金如有余额,按股权比例分配。
(5)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将污水厂土地无偿移交给项目公司使用,土地占用税由项目公司承担。(张工1381009390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资及运营单位资格条件
(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2)申请人具有已建成并正在运营的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BOT/TOT/PPP或自建项目,且申请人运营管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之和不少于4万立方米/日。
有效业绩包括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绩,申请人控股子公司是指申请人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高于50%,需提供申请人与其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且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证明项目规模及项目正在处在运营状态。
(3)申请人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3000万元(此处授信额度必须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信贷额度)。
(4)近三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开始之日起前三年)期间均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2设计单位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010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具有不少于两项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单项污水处理规模不小于2万立方米/日)。
(4)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设计类注册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最多两个单位,且投资及运营单位必须作为牵头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5.2须提供资料:
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等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8日15:00(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