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烟气脱硫岛EPC总承包工程衬胶管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10-08
招标编号:GDKH-LYHB-201410-CL036
招标编码:CBL_20141008_11190133
开标时间:2014-10-29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GDKH-LYHB-201410-CL036
受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烟气脱硫岛EPC总承包工程衬胶管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烟气脱硫岛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大南湖乡境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2×600MW机组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5月开工,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5年5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15年8月建成投产。衬胶管道供货应满足脱硫工程进度要求。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烟气脱硫岛EPC总承包工程衬胶管道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及其附件的供货以及竣工资料的移交和保修期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投标人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5.2制造厂注册资本金须800万元及以上。
5.3制造厂必须具有用户签署的两个及以上工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并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有效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封面复印件及签字页复印件,并提供业主联系方式)。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业绩另有要求,以本条为准。
如果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先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厂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的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5.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保证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6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7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9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自2014年10月08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进行报名并填写信息。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化,请关注开标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如有变化,请关注开标通知。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