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通信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azhfcg2014-1-1-0047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购人联系方式:张少春139305974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637224
本项目联系人:沈志国马艳华联系电话:0315-7637224传真:0315-7637224
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需:短波电台、便携摄像机、车外摄像机、混合矩阵、超短波电台、超短波手持机、车载3g图传、卫星电话、车载发电机、车载智能电源等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伍仟元整(rmb655,000元)。
采购用途:通信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供货地点:迁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定地点
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所有产品、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验收合格。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原内容:“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人防办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书,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通过资格预审,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变更为:“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甲级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书,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通过资格预审,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原内容:“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国家人防办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书;6、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产品详细目录等。”
变更为:“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甲级人防信息系统建设保密项目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书;6、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产品详细目录等。”
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得: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得,不办理邮购、自带u盘、不提供纸质版。
答疑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11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8日8:30至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时间:2013年10月28日9:30。
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联社办公大楼三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