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胶带项目破碎站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14
开标时间:2016-01-05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胶带项目破碎站场平工程施工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破碎站为胶带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整个场地约278m×170m,布置有两台破碎机,两台卸料皮带、1-1#胶带机及一个转运站,场地设置有三个平台:标高1815m卸料平台、标高1795m设备平台及标高1785m转运站平台。具体布置图详见附图。
工期要求:
1、总工期:合同生效后120天。
2、节点工期:2016年3月15日前必须完成破碎站设备基础施工,场地满足破碎站设备安装要求。
3、承包人在开工后7天内提交施工工期节点计划,按照审定同意的工期计划进行关键工期线路考核,若发现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达到15天(含15 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须于接到通知后7天内退场。退场所有费用由承办人承担,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第三方负责结算。工期延误或延期退 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再按总价款的10%赔偿甲方,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建设地点: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招标范围: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胶带项目破碎站场平工程施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工程项目。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内(201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 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矿业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6)、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边坡防护、治理或土石方工程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需注明工作内容及工程造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17:00 时持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5日09:00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 伟
电话:18255142925
邮箱:china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