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地区供热综合节能改造工程补充设计招标公告
2015-12-10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发电厂,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牙克石地区供热综合节能改造工程补充设计,主要包括:热网补水软化水处理系统、厂房采暖改造、首站及回水泵站降噪及维修、牙克石地区热网初末期切换方案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服务项目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
3.1.4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1.6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热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7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近三年有55MW以上级热电联产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完成过55MW以上级热电联产工程的勘察设计;
3.2.3投标方必须保证12小时以内能够到达现场,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0日到2015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预约),逾期不再受理。
4.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对本公告3.1及3.2条款中全部资格要求逐项提供有效的原件证明资料及对应的报名资料一份,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 名资料包含原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投标回执(模板详见公告附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复印 件。
4.4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1.2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 伟
电话:18255142925
邮箱:chinaztb@126.com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投标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