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49.5MW工程风机设备的采购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51209_19671408
开标时间:2015-12-3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1.招标条件
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已由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代款.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49.5MW工程风机设备.招标内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属新疆准东风电规划区.拟建风电场区域场地开阔,地势东北部高、西南部低,呈条状马鞍形.该地区植被稀疏,主要为荒漠植被.本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9.5MW.
2.2招标范围: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49.5MW工程风机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调试和试运行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3供货期:2016年6月30日前所有设备交货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
3.2投标人须是相应设备的制造商,特殊销售体制的产品除外.
3.3投标人近三年的销售业绩不得少于100台/年.
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8所投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批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具体标书售价5000元人民币.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6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10:30时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