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昆明市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运力投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听证会。意见稿要求,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运力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配置,要求投标人具备旅游客运车辆数不得低于20辆,三年内无重大事故记录等条件,以引导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经营期限内不得擅停服务
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意见稿指出,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运力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配置。投标人的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车辆数不得低于20辆,且总客座数(不含驾驶员、导游座)不得低于500座;同时要求投标人最近一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应达到AA级以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以上责任事故记录,无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限期整改期限内。也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类型等级应为《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定的高一级以上。在经营期限内,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出租经营权,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服务。
优秀企业可申请额外运力配置
当申请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运力的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不足3家时,在提出申请的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最近一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相同时,按照企业规模情况进行配置;信誉考核等级不同时,新增运力总客座数的20%直接配置给质量信誉考核等级高的企业,其余80%的运力按照企业规模进行配置。
征求意见稿的听证实施目的在于使昆明的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运力投放遵循资源优化整合、提高服务水平原则,引导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在听证会上,昆明市人大环城委主任,人大代表汪天祥提出,在对客运运力投放的过程,以及招投标的相关企业都应进行公示,以加大非定线旅游客运运力投放的透明度。在加大管理客运运力投放的同时,也应当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合法客运经营者的权益。
意见稿规定,对一些优秀的企业还可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额外运力配置。比如本市行政区域内积极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有被列入省或昆明市重点(重大)旅游类项目,通过收购、整合方式取得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等。经配置后,在经营期限内,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出租经营权,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服务。
申请额外运力配置的,除了车辆数不得低于20辆,且总客座数(不含驾驶员、导游座)不得低于500座;还应当同时满足申请额外运力配置的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在整合后的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内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1%; 申请额外运力配置的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不在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