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清泉河三期安置区(元庄家园)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2-24
所属地区:山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冠县清泉河三期安置区(元庄家园)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已由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冠发改许可[2015]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冠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用地面积约47348.4平方米。
2.2项目地点:位于冠县滨河路北侧、幸福渠南侧,四至为:北至幸福渠,南邻滨河路,西至西外环路、民政局、水利局,东至幸福渠。
2.3 招标规模:总占地面积47348.4㎡(合71.02亩),地上总建筑面积9971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0万㎡;地下不计容总建筑面积2万㎡。项目容积率2.11,建筑密度21.8%,绿地率40.1%。该项目规划建设25层住宅楼6栋,18层住宅楼2栋,11层住宅楼1栋。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及园林景观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监督及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缺陷责任期和各阶段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
2.7本项目总投资:91774.7万元。
2.8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合法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04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