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召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宣贯大会。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祝军从集中招标、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及评标委员会四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详细分析,相关专家进行了全面解读。
大会对北京市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提出了多项要求。一是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对《办法》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和招标代理行为。行业、协会要立足于服务,做好会员单位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各相关单位对已制定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要立即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办法》的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三是2014年7月1日前招标人未完成全部招标程序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已完成集中资格预审的,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继续完成招标程序。
北京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单位贯彻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宣贯培训、制度清理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