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各分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2-23
投资金额:55万元
所属地区:云南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各分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各分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各分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3资金预算:55.06万元
三、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3.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码相机 |
台 |
10 |
2 |
单反相机 |
台 |
3 |
3 |
黑白打印机 |
台 |
10 |
4 |
彩色打印机A3 |
台 |
4 |
5 |
摄像机 |
台 |
3 |
6 |
扫描仪 |
台 |
22 |
7 |
电动装订机 |
台 |
1 |
8 |
碎纸机 |
台 |
9 |
9 |
针式打印机 |
台 |
16 |
10 |
会务系统 |
套 |
3 |
11 |
黑白复印机 |
台 |
2 |
3.2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3.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必须为采购货物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数码相机、单反相机、黑白打印机、彩色打印机A3、扫描仪、碎纸机、针式 打印机、黑白复印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且提供投标厂商售后服务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及ISO27001证书;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售后服 务体系通过ISO20000认证和CCCS认证;
(3)投标单位2012年至今必须具有同类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 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报名函(见附件)、单位营业执照、提供数码相机、单反相机、黑白打印机、彩色打印机A3、扫描仪、碎纸 机、针式打印机、黑白复印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以上为原件并另附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 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9: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5年12月23日14:30 时至15: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文山市开化北路205号锦都大酒店(公安大厦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5年12月23日15:00时在文山市开化北路205号锦都大酒店(公安大厦对面)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帐方式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7.3为保证各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性和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转账进账单或电汇单备注栏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具体投标项目名称否则,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7时前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