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集中供热太古项目所需部分止回阀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535304
招标编码:CBL_20151201_19436142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太原市热力公司
招标公告
受太原市热力公司(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太原市集中供热太古项目所需部分止回阀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供货单位。
1.招标编号:GXTC-1535304
2.招标项目内容简述
2.1招标内容
2.1.1项目名称:太原市集中供热太古项目所需部分止回阀采购及服务。
2.1.2交货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3交货地点:太原市热力公司仓库或招标人指定本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2.1.5包划分: 本项目不分包。
2.1.6 货物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2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2.2.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2.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2.2.3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3.投标申请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3.1制造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折合人民币大于等于5000万,有20年以上的生产历史;有相关产品质量与行业认证等证书、证件,在中国水、热力、电行业内有五年业绩的国际知名生产企业。
3.2生产商应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国内相关认证机构对进口产品生产商提供的国际认证机构为其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确认函。如无法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阀门为进口产品或同等技术质量的产品,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并在交货时提供海关报关手续、外贸合同、国外出厂装箱单、国外出厂 发票、国外发货装运提单、原产地证明、装箱单、进口增值税发票及海关报关证明材料;如发现提供的材料作假,我方有权要求退货并且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3.4进口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由生产厂家所在国家驻中国的商会或大使馆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并由生产厂家所在国家大使馆公证。
3.5进口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由中国驻厂家所在国家的大使馆公证或证明。
3.6若代理商参加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并同时提供相关产品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7本次投标不接受150Lb美标磅级的阀门。
3.8所有口径阀门的业绩必须为货物品牌工商注册地同一工厂业绩。此次招标项目所供货物产地需与业绩所供货物产地相同。
3.9只接受所供货物品牌工商注册地工厂产品,即品牌原产地工厂生产。不接受品牌工商注册地以外的分厂以及任何形式的OEM代加工工厂、或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
4.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证和相关产品质量与行业认证等证书;
4.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5提供在水、电行业至少五个业绩,且正常运行三年无质量问题的完整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书)资料,并保证其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
4.6产品质量检(试)验报告;
4.7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所在国出具的公证书(公证该企业在所在国的地址及经营状况)。
4.8提供国内相关认证机构对产品生产商提供的国际认证机构为其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确认函。
4.9在投标文件中也应提供上述产品相关资料。
4.10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5.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8日止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登录后查看)
5.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后查看)
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15分。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登录后查看)
8.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15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