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大宗货物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5300000000315001586
所属地区:云南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电石渣、液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5300000000315001624)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电石渣、液氨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2016年上半年液氨采购,2016年全年电石渣采购,供方保证提供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包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包 |
电石渣 |
电石渣每月预计用量750吨,全年预计用量8200吨,电石渣每次供货30-35吨。 化学成分:含CaO 65%, 物理规格:不溶颗粒含小于10%,水分50~60%。 |
吨 |
8200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
2包 |
液氨 |
液氨每月预计用量为70吨,半年预计用量为425吨,液氨每次供货量19吨,液氨纯度≥99.6% |
吨 |
425 |
备注:1、以上数量为暂估量,实际按照到厂(买方)过磅重量结算。
2、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投标。
3、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包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分标包分别制作、标识、密封。
2.3、资金来源:自筹
2.4、交货时间(买方厂内交货):从2016年1月开始分批供货,每批次货物交货时间按照招标方通知。
2.5、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内(云南省楚雄市程家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3.2、2包(液氨)投标人若为厂家,应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氨);
3.3、投标人若为销售商应具有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或长期代理协议,具有相关产品销售服务能力及良好信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报名,详见附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