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热电厂有限公司城西区集中供热扩建项目3#、4#锅炉拆除及新1#锅炉安装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招远市热电厂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招远市热电厂有限公司城西区集中供热扩建工程已报审批部门批准予以实施,招标人为招远市热电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3#、4#锅炉拆除及新1#锅炉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数量: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①拆除2台35t/h链条炉及电除尘等全套附属设备设施(含土建部分,房屋、设备的旧基础拆除至0米层);②安装一台哈
尔滨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HG-150/3.82-L.YM1型循环流化床锅炉,与锅炉配套的相应附属机械和设备、工艺管道系统,包括锅炉机组附属的所有辅机(一次风
机、二次风机、返料风机、引风机;给煤机、疏水扩容器、电动机安装就位及找正、取样装置)热控、电气、DCS、煮炉、调试等。(详情见招标文件)
注:设备拆除需保护性拆除,拆除的所有设备、钢材等物资由招标人回收,中标人负责运至招标人厂区内指定区域。建筑垃圾破碎、装车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负责
联系车辆外运。具体拆除的节点根据招标人要求。
2.2施工地点:招远市热电厂有限公司厂区内。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注,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锅炉安装一级及以上资质、房屋拆除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具有至少三个150t/h及150t/h以上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安装业绩;
3.8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方式:
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5日下午16:00前,将以上证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彩色扫描件(word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
hengda3901@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26005782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2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