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石化生产需求氢氧化钠\(32%) 优等品招标公告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委托,对洛阳石化生产需求 所需氢氧化钠\(32%) 优等品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51222-0801-1875-B1
2.项目内容:洛阳石化生产需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氢氧化钠\(32%) 优等品 散装 27000.0 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1日00:00时,洛阳分公司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
5.2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危化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物流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2 按照规定同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未结算中标服务费用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 接受 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11月28日17时至2015年12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08:30时
15.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08:30时
开标地点:江苏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