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采购单位的审判法庭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审判法庭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4]忻城政采gz第07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llbg20141002-xc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审判法庭空调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 11日正常工作时间在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版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2、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lbjyzx/下载电子版或到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拷贝电子版,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交纳,未交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4年10月20日18时00分到达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支行,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递交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09时30分
2、投标人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4年10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0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在广西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lbjyzx/
十二、业务咨询:
1、忻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8978231600
2、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燃岩
联系电话:0772-4299199传真:0772-4299238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772-5517154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