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留隍、丰良、潭江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BT招标
开标时间:2015-12-22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6887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丰顺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留隍、丰良、潭江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BT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5】8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丰顺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现采用EPC+BT(勘察、设计—建设—移交)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丰良、留隍两镇的污水处理厂均按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规模进行规划设计,分两期建设,首期先按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规模进行建设;潭江镇污水处理厂按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规模一次性进行规划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约为6886.87万元(其中:丰顺县丰良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96.05万元,丰顺县留隍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822.96万元,丰顺县潭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1967.86万元)。
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土建施工(含原有建构筑物的拆除及复建,如有)、设备集成(含二次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完工验收、运营培训、售后服务等。
3、承包方式:EPC+BT(勘察、设计—建设—移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并通过工商年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均需提供近一年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路径和第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任命)。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一年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路径和第二代身份证。
5、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均需提供近一年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路径和第二代身份证;由牵头人提供。
6、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牵头人提供。
7、报名前,应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踏勘,并由建设单位在踏勘证明上盖章。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3个,且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在联合体协议内容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责任、义务。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交);
(2)联合体协议书(可为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法定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单位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复印件;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设计单位提供);
(6)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设计单位提供);
(7)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单位提供);
(8)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单位提供)。
(9)上述拟派的项目人员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联合体各方提供);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11)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12月01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