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宏达街等14条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1-24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宏达街等14条道路照明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照明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宏达街等14条道路照明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预留预埋部分、专项工作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6.1第一标段:标段划分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6.2第二标段:标段划分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照明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1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1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且查询告知函内容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根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地进郑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
4.2投标报名须同时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 (工程竣工 验收证书)、⑤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 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投标报名现场签到,亲自参与投标报名活动,不按规定到场的,其投标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4.4上述所有证件(第4.2款规定要求)投标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且一致性,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报名资料所有证件原件,其投标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如果通过上述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多于9家(不含9家)时,进行资格预审;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少于9家(含9家)时,进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报名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投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当投标人完整无损退回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