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心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1123_19217789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市中心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已由伊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区发改发【2014】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代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中心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内;
2.3建设规模:细格栅及爆气沉砂石池间(36m×15m×11.5m)、CAST生化反应池(45m×25m×6m)、围墙600m,道路4200平方米,绿化8000平方米.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08月30日;
第二标段:具体供货开始时间以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配合土建施工进度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及施工调试工作,直至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土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标段:完成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工程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第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所提供货物的经营许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