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阿拉善左旗二期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FJZB14-233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阿拉善左旗二期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缆采购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JZB14-233
1.受国电物资内蒙古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1.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投标人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1.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须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1.1.3投标人须出示由国家有效当局签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证、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签署的捡验验报告和3C认证书。投标时应提供所有招标型号的电缆型式检验报告的查询网址,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時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会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1.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动力电缆的设计、生产制造和服务能力;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设备和试验装备;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具备至少1条硅烷或辐照交联电缆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具有10个及以上同类型电缆业绩,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或业绩证明(扫描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中国国电集团下属企业电缆(以下简称标的物)采购,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辅助材料、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如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4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9月26日-2014年10月09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1.7招标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售价(元)
交货日期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国电阿左旗二期光伏项目电缆、招标
1500
根据招标人要求
5
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0: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0:30整。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