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岭县龙凤湖一期49.5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塔筒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51119_19148162
开标时间:2015-12-21
所属行业:能源
所属地区:吉林
受长岭县长润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吉林省长岭县龙凤湖一期49.5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塔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岭县龙凤湖一期49.5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塔筒采购项目
(2)实施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西北部,距离长岭县城约10km处.
(3)交货时间:
基础环供货期: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5月10日;
塔架供货期:2016年5月18日至7月18日.
(4)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3台金风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W87/1500,75m),含法兰、基础环、支架、附件、塔架门专用锁具及塔内结构件,供货范围还包括设备运输和技术资料及相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6.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监督审核合格通知、确认+证书等+证明文件,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6.4本次投标不允许非塔筒制造厂商参加;
6.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20日起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洽购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的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12月21日上午9:30前送达,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5年12月21日上午9:30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