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智能交通示范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1119_19153210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智能交通示范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武发改审批[2015]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范围包括三环线及三环以内区域(不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外环、三环线至外环线间走廊型放射性现状道路.
2.2项目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包括一个中心、五大中心应用平台、二大应用支撑系统、六个基础应用系统以及配套基础支撑系统.具体工程内容包括:
(1)一个中心:武汉市交管局指挥中心(东湖风景区、青山两个大队分控中心增设设备).
(2)五大中心应用平台:集成指挥平台、交通管理信息研判平台、交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运维管理综合平台.
(3)两大应用支撑平台: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平台、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4)六个基础应用系统:交通视频监视系统(路面监控1166处、制高点监控50处)、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其中闯红灯抓拍1434个进口、可变车道抓拍5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303方向)、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安装50处微波检测器、采购24台移动流量监测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40路后台分体式检测设备)、匝道控制系统(10处).
(5)运行环境:通信网络、系统安全防护.
2.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上述工程内容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平台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土建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量保+证及缺陷修补等全部工作.
2.3项目标包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包.
2.4工程投资额:31977.35万元
2.5施工工期要求:18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总集成身份完成的智能交通项目业绩.
(4)申请人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及类似项目经验,拟派安装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类似项目经验.
(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2-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发生财务亏损.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自201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申请人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同时满足上述1-8项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0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