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J2014-50
招标编码:CBL_20140928_1113345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枢纽改造建设指挥部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机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J2014-50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已由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8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枢纽改造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铁路 局呼和枢纽改造建设指挥部。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 项目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线路自呼和浩特枢纽引出,经呼和浩特市市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跨黄河 后,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设大路西站后向西至本线终点DK104+000,线路正线全长89.561公里;同步建设前朱堡至呼和浩特东联络线, 线路长度38.386公里;前朱堡至呼和浩特南站联络线,线路长度11.55公里。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呼和浩特东站至前朱堡 站联络线工程,具体包括:呼和浩特东站(不含)至前朱堡站(不含),K646+676.845~DK12+250,线路长度38.371km;集包双线改 建,K646+811.41~K651+900,线路长度5.088km;K652+500~K655+800,线路长度3.307km;集包左线改 建,K669+100~K672+738,线路长度3.653km;集包右线改建,右K665+600~右K670+700,线路长度5.117km;呼 哈专用线改建,HHK650+700~HHK651+900,线路长度1.2km;集包第二双线改建,K673+500~集包DK674+160,线路长 度0.633km。 既有集包线与台阁牧站疏解工程,包括既有集包线瓜房子站(不含)至台阁牧站疏解线,集包K672+738.00~集包K674+400,线路长度 1.662km。总投资为210000万元,计划2016年12月底建成。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建管甲供物资和设备品种、数量、包件号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需求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收货人 | 招标文件售价 | 备注 |
1 | JW01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Gn=16/3.2t) | 台 |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起重机)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10年以上生产经历,国内知名品牌。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500 | |
2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Gn=10/3.2t) | 台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
3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Gn=10t) | 台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
4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Gn=5t) | 台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
5 | 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Gn=0.5t) | 台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
6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Gn=3t) | 台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
7 | JW02 | 不落轮镟床 | 台 |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500 | ||
8 | JW03 | 电动架车机 | 组 |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 2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500 | ||
9 | 轮对快换装置 | 套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
10 | JW04 | 2.8MW燃煤热水锅炉 | 2.8MW | 台 |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国家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10年以上生产经历,国内知名品牌。 | 2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500 | 含相应的配套辅机 |
11 | JW05 | 真空机组VX186-260(功率60KW) | VX186-260(功率60KW) | 套 |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500 | |
12 | 卸污单元(带冲洗功能) | 手自动一体式 | 套 | 48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
13 | 固定卸污系统信息管理系统 | 套 | 1 | 2014年11月开始交货 | 呼和浩特 | 完好、车板交货 | 中铁六局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如果招标包件允许代理商 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包件内未注明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8 日至2014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 介绍信、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和购买人身份证、供货业绩证明及其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不提供 招标文件的邮寄。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电汇。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 11 月 5 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1 月 5 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如果招标包件允许代理商 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包件内未注明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8 日至2014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 介绍信、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和购买人身份证、供货业绩证明及其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不提供 招标文件的邮寄。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电汇。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 11 月 5 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1 月 5 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报 名: 联 系 人:王 帆
联系方式:010-8862 2152
手 机: 1326 9139 778
E- mail: wf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