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车轴精锻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锯机辅助非标设备制造招标公告
受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车轴精锻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锯机辅助非标设备制造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车轴精锻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锯机辅助非标设备制造
1.2招标编号:ZCSX[2015]HW031
1.3招标内容:车轴精锻生产线锯机辅助非标设备制造(详见招标文件)
1.4交货地点:太原市小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街17号(太重铁路园区)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所投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及服务能力;
2.2 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
2.3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2.4 企业财务状况好,具有良好信誉;
2.5 具有所投标设备的制造、销售及运行业绩;
2.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料(原件核验后退回):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业绩材料(以合同为准)等。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邮资费6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京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