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钛钢烟囱膨胀节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钛钢烟囱膨胀节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钛钢烟囱膨胀节
2.7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钛钢烟囱膨胀节
招标范围:钛钢烟囱膨胀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货期:2016年1月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及以上;
3.2业绩要求:设备在(2010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3家300MW及以上的国内电厂投运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
,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2013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如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公布,可提供
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上市证明。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6本次招标项目生产商及代理商均可报名参加。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16: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4.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授权书、
设备供货业绩(供货合同证明,2010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3家300MW及以上的国内电厂投运业绩)、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授权等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hengda3901@163.com
邮箱报名。
4.2(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如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的
审核结果确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