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电厂4号机组供热节能改造工程汽水闸阀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12
华能营口电厂4号机组供热节能改造工程汽水闸阀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受华能辽宁分公司委托拟对华能营口电厂4号机组供热节能改造工程汽水闸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华能营口电厂3号、4号机组供热改造的建设规模为本工程对华能营口电厂二期工程2×600MW超超临界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在中低压导汽管加 装供热闸阀,闸阀前抽出供热抽汽,单台机组最大抽汽量500t/h,两台机组抽汽量1000t/h。在二期主厂房扩建端建设热网首站,热网一级水送至电厂 围墙外1m。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应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2级;
3.具有近三年内在300MW以上机组工程同类业绩不少于5家(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7.申请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四、报名须知:
4.1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4.2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从2015年11月12日9:00起至2015年11月16日17:00止,上传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业绩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资格预审申请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3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4.3.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资格预审申请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 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分标段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 段的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4.3.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3.4资格预审文件费:每套526元。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