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A1地块)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山东高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A1地块),已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青开发改审【2013】12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
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以北,武夷山路以西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46042.29平方米,地上40层,地下3层
招标范围: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A1地块)清单范围内中央空调系统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计划工期:总工期40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 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 质;
3.2申请人必须具有合格的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原厂质保承诺;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
3.4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3.5申请人须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商须完成至少一个制冷量不小于1700kw的单机头磁悬浮离心机组的成功运行业绩。
3.6财务要求:近两年(2013年1月 1 日至2014年12月 31 日止)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3)资 质证书、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入青信用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
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6)类
似业绩证明(提供申请人及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商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7)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本项目的授权及原厂质保
承诺。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林
电 话:150 1040 5077
邮 箱:150104050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