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北和三棵树车辆段运用整备能力工程甲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北和三棵树车辆段运用整备能力工程建设指挥部
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北和三棵树车辆段运用整备能力工程甲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JYJG2015-09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铁总计统函[2014]115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哈尔滨局齐齐哈尔北、三棵树车辆段运用整备能力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哈尔滨铁路局以哈铁计函[2014]460号《哈尔滨铁路局关于第四次调整2014年基本建设计划的通知》、计
改函〔2015〕28号《关于下达2015年第2次更新改造临时调整计划的通知》下达计划,哈尔滨铁路局以《哈尔滨铁路局设计文件鉴定纪要
》(152)(关于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北、三棵树车辆段客车运用整备能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概预审函〔2014〕363号《
关于电务车载设备加装改造、车辆客车整备能力建设等预算审查意见》概预审函〔2015〕206号《关于采购所、文体所、煤炭集团、三辆
、哈通信段、哈生活段、哈机、工管所等19项预算审查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专项资金和
银行代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北和三棵树车辆段运用整备能力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甲供设备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总公司下达的运输急需配套项目,工程项目位于三棵树车辆段(三棵树车间、哈运车间、佳木斯车间、牡丹江车
间)和齐齐哈尔北车辆段(齐齐哈尔车间、海拉尔车间、加格达奇车间、满洲里车间)。主要工程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轨
道(站场及附属工程),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全部工程。
2.2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数量及包件划分如下: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设四个包件,具体数量如下:
包件1:KMIS二期系统及配套:KMIS二期系统及配套设备6套。
包件2:信息管理平台:乘务员作业信息平台5套,客车信息位置追踪平台46套,客车轴温信息分析平台4套。
包件3:加格达奇不落轮镟车床:不落轮镟车床1台。
包件4:微控列车试风装置和手动列车试验器:微控列车试验装置(1个主机、6个执行机构)1套,微控列车试验装置1套,微控列车试验
装置改造4套,手动列车试验器3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KMIS二期系统及配套
1)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客车技术管理系统(简称“KMIS系统”)开发和维护能力,并提供技术评审等相关证明。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产品合格证及经营执照, 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
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必备的检测能力,且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业绩,具有履
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经销代理商及无实际生产能力者投标,严禁分包、转包、贴牌生产及外购。
4)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包件2:信息管理平台
1)投标人须具备客车乘务员作业信息平台、开发和维护能力,具备轴温信息平台、客车信息位置追踪平台与铁路客车技术管理系统(简
称“KMIS系统”)的整合、集成、信息交换的开发和维护能力,确保轴温、客车位置、乘务员作业等信息模块与KMIS系统的兼容共享、接
口融合,并提供相关能力证明。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产品合格证及经营执照, 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
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必备的检测能力,且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业绩,具有履
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包件3:加格达奇不落轮镟车床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 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应为本招标设备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2) 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车辆系统中,投标设备应具有近三年不少于三台及以上的同类供货业绩;并能够提供中标合同,以证明该
设备在实际运用中的成熟性、可靠性。
3) 投标人须具有双轴不落轮车床生产能力,以证明投标设备具备扩展双轴不落轮车床的条件,满足招标人的扩能需要。
4)投标设备应安全应用于铁路总公司车辆轮对加工一年以上,且有国铁车辆段级以上证明。
5)投标产品应通过权威的第三方机床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6)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下属路局的信用评价良好,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投标人不存在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 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备查。
包件4:微控列车试风装置和手动列车试验器
1)投标人需具备微控列车试风装置研发、制造、生产、施工安装和维护能力,并提供技术评审等相关证明。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产品合格证及经营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有
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必备的检测能力,且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业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车辆系统中,投标设备应具有近三年不少于三台及以上的同类供货业绩;并能够提供中标合同、车辆段级以
上运用良好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微控列车试风装置不接受经销代理商投标,严禁分包、转包、贴牌生产及外购。
5)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日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林
电 话:150 1040 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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