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江达县巴纳一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西藏昌都江达县巴纳一期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巴纳一期光伏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青泥洞乡巴纳村,场址中心地理坐标N 31°14'31.94",E 98° 3'22.34",海拔高度约4050m。
巴纳一期光伏项目站址临靠S501省道,往南可达贡觉县,往北可抵昌都和江达县。场址距西北向青泥洞乡直线距离约8km,距东北向江达县城约33km,交通方便。
巴纳一期光伏项目场址距离已投运的国网公司玉龙22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6km,接入系统条件好。经现场踏勘和初步测算,玉龙220kV变电站能够安全稳定地送出20MWp光伏发电容量。
2.1招标范围:
可研阶段及本项目涉及的各类支持性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专题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电网接入系统报告、规划选址意见(设方出具勘界报告)。
业主单位另行委托部分包含:压覆矿产证明、文物调查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土地初(预)审、地震评价报告、林业可研及相关专题。
(1)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规定的内容,开展本项目可研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报告及应完成的相关专题报告,完成所有报告的评审及后续修编,并取得报告评审意见以及相关批复文件;
(2)开展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
2.2工作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3深度和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
2.4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咨询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还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应有在高寒高海拔地区进行过勘察、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能力。
3.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本公告3.2里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执业(岗位)证书;(6)企业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6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报名现场提供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颖
电 话:18255108622
邮 箱:zbtb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