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 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5投资来源:企业自筹
2.6 工期: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后招标人规定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已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拟定于2016年10月1#机投产,2016年12月2#机投产。
2.7招标范围:
承担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后6个月内建筑、安装工程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8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8.1 按照招标人要求参与图纸会审及与现场工程实物计量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
2.8.2 编制/审核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签证工程量及价款、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及价款;
2.8.3 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图纸工程量;
2.8.4 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工程执行概算;
2.8.5 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项目咨询服务相匹配的人员、相关软件、资金条件。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报表,2014年度需盈利(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0年—本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完成300MW机组及以上火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项业绩或完成300MW 机组及以上火电工程主体施工标段的结算审核3项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
3.4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资产被查封、冻结,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项目负责人、派驻人员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需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造价咨询工作经验,并具有主持完成2个300MW机组及以上火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和已完工程造价控制效果或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情况评价文件;
校核人和总工程师必须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派驻人员必须具备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并有2项近5年同类造价咨询项目的业绩。
3.6本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6日期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校核人、总工程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公司、项目负责人、校核人、总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
4.2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资质条件及业绩)进行初步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如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确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颖
电 话:18255108622
邮 箱:zbtb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