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土地综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一、本标段主要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山西省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山西灵石
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工程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编制及建设用地预审申请技术服务、压覆矿产资
源评估报告及申请服务、节约用地评价报告编制基申请服务、用地申报材料的编制及代理申报技术服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召开审查会。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60天
内完成并提交成果,且成果需根据项目核准要求的审批范围,完成相关报告的评审、批复,满足本工程项目核准及验收条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资 质乙级及以上资 质、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 质证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 质乙级及以上资 质;
(3) 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评估任务的能力;
(4) 具有五年以上的服务经验;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资 质证书(以上资料均提供及);
(3) 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评估任务的能力(证明文件及承诺);
(4) 五年以上的类似项目服务经验,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资料均提供及);
(5) 投标人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证明文件及承诺);
(6)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承诺);
四、发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
(9:30~11:00;13:30~16:00)
(1)报名须携带上述(需递交资料),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9:30~11:00;13:30~16:00)报名,逾期未来报名者或报名资料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 磊
电 话:138 1009 3901
邮 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