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51109_18830161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河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农经【2015】11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息县杨店乡、张陶乡。
2.4工期要求:
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以通过竣工验收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划分17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16个,监理标段1个。
各标段内容详见如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一标段:杨店乡双河村田间工程;
第二标段:杨店乡龙庙村田间工程;
第三标段:杨店乡龙庙村田间工程;
第四标段:张陶乡钟庄村、温围孜村田间工程;
第五标段:张陶乡钟庄村田间工程;
第六标段:张陶乡温围孜村田间工程;
第七标段:杨店乡双河村凿井工程;
第八标段:杨店乡龙庙村凿井工程、双河村田间工程;
第九标段:张陶乡钟庄村凿井工程;
第十标段:张陶乡温围孜村凿井工程;
第十一标段:杨店乡双河村机耕路工程;
第十二标段:杨店乡双河村、龙庙村机耕路工程;
第十三标段:杨店乡龙庙村机耕路工程;
第十四标段:张陶乡钟庄村机耕路工程;
第十五标段:张陶乡钟庄村、温围孜村机耕路工程;
第十六标段:张陶乡温围孜村机耕路工程;
第十七标段: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第一标段至第十六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 质要求:
第一至第六标段、第八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第七、九、十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或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第十一至第十六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监理标段(第十七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1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磊
电 话:138 1009 3901
邮 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