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卫辉市政管理处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政管理处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4zb041(卫财招标采购14100)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1、高空作业车壹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3、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
7、具有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颁发的高空作业车生产资质证书、具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需提供原件,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8、所投车辆需通过 3c认证。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8:00—18:0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7日下午15:00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7日下午14:30至15: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科
十、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政管理处联系人:宗先生联系电话:158938788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3-5028800地址:新乡市红旗渠金穗大道与福彩街交叉口进达花园17栋1201室
十一、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