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乌兰察布民用机场工程空管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47-154023450920
开标时间:2015-12-02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乌兰察布民用机场工程空管设备安装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以民航华北函[2015]1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政府投资、民航发展基金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集宁机场建设地点位于乌兰察布集宁市,飞行区等级为4C,本次招标范围:乌兰察布集宁机场空管工程施工,以上内容为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实际工程量以本招标文件所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场空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5 年1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5 年11 月 9 日至 2015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 月 2 日 9时 00分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