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岛开发与保护利用建设项目10KV配电(岛上低压线路铺设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1-06
开标时间:2015-11-20
投资金额:24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一、招标条件
秦山岛开发与保护利用建设项目10KV配电(岛上低压线路铺设标段)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秦山岛
工程概况:秦山岛开发与保护利用建设项目10KV配电(岛上低压线路铺设标段)工程,低压线路铺设约3000米、电缆分支箱10台;计划工期为2015年11月22日-2015年12月07日,计划工期15日历天;工程造价约240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配电柜生产、安装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需具备高压配电作业证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12年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含副职,项目经理的业绩为本投标单位的业绩),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 程。
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备注:1、类似业绩指本市或本县单项施工合同额为 240万及以上箱变工程。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2、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的原件。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时间、工程规模、合同价款、项目经理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 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四、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要求的企业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经理具备高压配电作业证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
(6)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06日- 201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时,下午02:30分至05:00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 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0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
201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