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景区消防站接待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1-19
投资金额:200万元
所属地区:四川
接受潘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黄龙景区消防站接待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磋商编号:
2、项目名称:黄龙景区消防站接待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3、资金来源:部队经费;
4、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1997196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装修面积约1660㎡;建筑层数:三层。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请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6、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
除 明确要求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 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人资格被取消。
8、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1)磋商文件于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10:30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