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物流有限公司监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5-11-06
所属地区:吉林
1. 招标条件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监控系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工程地点:
一标段:长春(一汽物流铁路装车站台等地点);
二标段:长春(一汽物流整车事业部等地点)、上海、无锡、佛山。
2.2计划工期: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计29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库房内监控系统工程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或有效期内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2012年 -2014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满足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只能对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00分至 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5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标段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