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一、二工厂厂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15-11-06
所属地区:吉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一、二工厂厂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已由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一、二工厂厂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一、二工厂厂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2.2 招标范围:一、二工厂厂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2.4服务期:(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5质量标准:检测报告和检测结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检测中发现严重影响电气消防安全项时,要提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到期要对整改结果重新进行检测,经合格后对此项给出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要如实反应甲方的现有状况,而且要给甲方提出合理的改善方案及提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必须符合本建设项目,要具有良好的职业工作质量保证体系。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工程师资格。
3.3具备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资格证书,具备计量认证资质,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同类或类似的业绩3项及以上。
3.5 近三年(2012-2014年)的财务报表并且无亏损。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9 本项目禁止挂靠、串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