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泗县大安站、樊集站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40925_1110352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宿州市南水北调东线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泗县大安站、樊集站附属工程已由国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宿州市南水北调东线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南水北调工程东线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为了更大地发挥湖泊的调节作用,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将洪泽湖非汛期蓄水位由12.81m抬高至13.31m,洪泽湖库容由30.11亿m3增至38.35亿m3,新增加调节库容8.24亿m3,由此将影响沿淮河和沿怀洪新河低洼地的正常排涝。宿州市受到回水影响的县区为泗县南部地区,影响处理工程包括大安电灌站、樊集电灌站以及石梁河下游疏浚。
大安、樊集站位于宿州市泗县境内,为两处影响处理工程,现泵站主体工程已完成,尚缺少部分附属管理建筑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泗县大安站、樊集站附属工程施工标,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拟建大安站、樊集站附属管理建筑设施,包括樊集站管理房,大安站、樊集站进场道路、厂区围墙、大门、厕所、及厂区道路及绿化等。合同编号:AHNSBDSZSG-2014-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资质且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一级资质;
(4)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承担本合同的要求;
(5)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8)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9)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往回推算36个月)没有被依法认定有贿赂犯罪行为。根据国调办《关于在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综建管函[2012]74号)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按本规定提交相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单位员工于 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持单位介绍信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9:00;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