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103302
招标编码:CBL_20140925_1109287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各投标人:
1. 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及设备,以生活垃圾为燃料,通过对生活垃圾的焚烧进行发电,使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稳定化、卫生化和资源化,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
2.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设计方案和其他相关文件。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及施工配合的全过程工作。中标人的具体工作详见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3. 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如下:
(1)本项目的招标单位为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的委托为本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
(2)本项目的工程规模为垃圾日处理能力:1500吨(500吨/(天·台)×3台)
(3)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区西面,郑卢高速北侧,高新区西沙坡村南部,高新区西沙坡村和柳行村之间的一条自然冲沟,距离城市西环路约8公里。
(4)本项目的建设资金为招标单位自筹。
(5)本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前期选址等有关手续。
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
(1)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第二条
应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第三条
应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3)自2010年1月1日起,具有日处理生活垃圾量1500(吨)及以上垃圾焚烧厂设计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6.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自2014年9月25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 15:00-18: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 套收取工本费10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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