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田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湖新区)
;二、项目概况:1、和田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湖新区7#8#楼)总建筑面积41524.49㎡。其中:7#楼建筑面积19974.18㎡,框剪结构,地上26层;8#楼建筑面积21550.31㎡,框剪结构,地上25层。2、和田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湖新区9#楼)建筑面积21550.31㎡,框剪结构,地上25层。3、和田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湖新区10#楼)建筑面积14415.06㎡,框剪结构,地上25层。4、和田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湖新区11#楼)建筑面积14415.06㎡,框剪结构,地上25层。5、和田市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湖新区12#楼)建筑面积24640.28㎡,框剪结构,地上25层。
三、建设单位: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地点:和田市;
五、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七、投标人资格:施工投标企业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其中7#8#楼投标企业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监理投标企业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八、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1.施工投标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资料员岗位证、材料员岗位证,并提供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疆外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密封)。2.监理须提供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拟派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技术岗位证及职称证;疆外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密封。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12: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十一、报名、投标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代理: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王鑫 15199742988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