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主厂区污水与中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40925_104017844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省
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的委托,就其主厂区污水与中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
主厂区污水与中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三、招标编号:GLTC-2014HN395
四、项目情况
包 括对现污水与中水处理系统改造的方案设计(含处理工艺及各相关配套专业);废弃旧设备、材料的拆除和吊运;构筑物内废弃管道、滤料及沉积污泥等的拆除、清 理、吊运和合规处置;设计的改造方案中所有新设备和材料(含调试和试运行阶段需要的药剂)的采购、运输保管、现场安装施工和调试、试运行、培训、质保期内 服务等。项目采用总承包、交钥匙方式。
(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经营范围。
5.2 、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证书。
5.3 、 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3个类似工业污水工程业绩,所有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地址备查等信息,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5.4 、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并加盖开户行公章。包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名称及基本账户帐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件参加开标:①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5.3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④投标人须提 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⑤5.2要求的资质原件、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⑦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
六、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七、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 324 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 8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须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本章第十二条。
八、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
8.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4年09月25日至 09月30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8.3 、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账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地点 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 mail: zj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