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集群通信系统扩容基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51103_1868358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是: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集群通信系统扩容基站设备采购及安装(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4)13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集群通信系统扩容基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将新建4台8载频基站。其中2台为室外基站,另2台为室内基站。新建4台基站分别以自愈成环方式通过本次新建设的PDH光传输网络接入现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主交换设备。2台室外基站可起到机场东侧信号补盲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可将现网用户进一步进行分层绑定管理,进而提升用户数量及用户分组数量。2台室内基站分别为T1航站楼及T2航站楼的补盲提供信源。此外,该项目还新增集群通信系统网络计费应用,并对既有网管等配套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2.2 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日后 4个月内。安装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设备供货后4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投入试运行,第二阶段自生产运行中心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后4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投入试运行。
2.3 工程质量要求:货物技术指标达到国家和民航标准,如国家和民航标准不统一,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需要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ETRA标准的数字集群基站系统扩容,新增4套TB3基站接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既有交换机,新增集群通信系统网络计费应用,并对既有网管等配套设备进行升级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技术规范及供货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安装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12年-至今)须具有1个与本项目所需系统设备类似的项目业绩。
(3)财务要求:近3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无负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和履约能力。
(4)信誉要求:近3年(201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费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日下午14:00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磊
电 话:138 1009 3901
邮 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