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察隅县波罗水电站综合楼建筑施工及装修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西藏 2015-11-02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波罗水电站工程位于西藏林芝地区察隅县竹瓦根镇境内,在桑昂曲左岸一级支流车因弄巴建闸坝,跨车因弄巴山分水岭引水至桑昂曲边建厂发电。首部枢纽与厂址直线距离2km,绕道距离约5km。厂址距古玉乡政府所在约20km,距察隅县县城32km,距林芝地区所在地八一镇505km,距拉萨市940km,距邦达机场397km,工程区右岸通过省道201线,交通较便利。
本期工程位于桑昂曲右岸,地质地貌、地面条件良好,符合地址选择原则。交通便利,具备明确的进出通道,方便出入。可预留绿化用地,美化环境。地质结构符合建设的需要,场地平整,无需进行大量的挖填方,降低了前期资金投入。工程规划占地面积为1877.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324.00平方米,交通道路面积为18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为205.00平方米,健身场面积为240.00平方米,广场面积为334.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39.38平方米。
本期工程包括综合楼、停车场、健身场、广场、交通道路工程。综合楼前方设有停车场,左侧为篮球场。综合楼为三层建筑,一层从左至右依次为餐厅、备餐间、会客厅、公卫、大厅、活动室、仓库;二层从左至右依次为休息室、办公室、资料室、楼梯间、标准间、阅览室、通信室、多功能厅;三层共有八套标准间,标准间有独立卫生间和小阳台。
项目资金来源: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和业主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整体进度:总工期为4个月。计划2015年 月进场,2015年 月 日开始施工。竣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履行本合同;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机械、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2012年4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1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三、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公告发布及报名截至日期: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9日17:30时截止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10日8:30~11:30,14:30~17:30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15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四、资格后审: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本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项目联系人:杨 晨
手 机:13651356799
邮 箱:yangchenay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