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PHC管桩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依据绍柯发改投[2015]308号《柯桥区发改局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同意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4台50MW级抽汽背压供热机组,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北部的平原河网区-滨海工业园区内,东南濒曹娥江,西南临迎阳闸,东北为钱塘江,电厂一期场地由围涂而成,本期
建设场地位于一期厂区东面,为一期工程的施工场地,场地平整。
项目计划于2015年12月底桩基工程开工,首台机组计划合同签订后17个月投产发电,#3、#4机每台机组分别间隔2个月投产发电,#5、#6机计划在2017年底前投产发电。
项目最终用户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6亿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
代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HC管桩进行公开招标。
1、标段内容: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PHC管桩(其中含PHC-600(130)AB型号7680米 PHC-600(110)AB型号143360米 PHC-500(100)AB 型号55360米 PHC-400(95)AB型号1920米等)。
2、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3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5投标人具有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二级资 质。
2.6投标人具有ISO9001:2008系列认+证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上+证 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7投标人具有PHC-600及以上规格管桩100000米以上两年以上良好供货业绩,并在施工中未发现管桩重大质量问题的制造厂商;
2.8投标人需保+证满足本工程日供应量在1000米以上。(格式见附表5)
2.9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10不允许代理供货商参与投标。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投标人至少有两台高压蒸养釜设备,并附有年检报告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10:00;
招标人于2015 年11月2日至2015 年11月6(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发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发售。
联系人:张 磊
电 话:138 1009 3901
邮 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