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大埕及所城风电项目场内道路路面、排水沟及挡土墙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饶平大埕及所城风电项目场内道路路面、排水沟及挡土墙改造
2.招标范围:
华能饶平大埕及所城风电场场内道路路面、排水沟及挡土墙改造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筑约长2000米,平均宽4米,厚0.15米混凝土路面,修砌2000米排水沟、60米排水涵管等排水设施及1000立方米挡土墙。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4.3近三年,投标人应具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类似业绩,且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4.4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职称。
4.5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9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3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4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5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能妥善处理当地各方关系。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建议下载使用网站提供的通用版本浏览器,其他浏览器请关闭弹出窗口阻拦功能。),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0月30日9:00起至2015年11月08日17:00止,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22元,售出不退。注: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标书前必须登陆网站注册。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投标人必须先在网站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密匙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工作,详情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136-91077250
Q Q : 1051008819
邮箱:mayou6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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