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 热水管网一期支(干)线(淮河大道中段、通达路东段)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计划工期:暂定75日历日,其中:
(1)热水管网一期支线(通达路东段)施工日历工期15天;
(2)热水管网一期支线(淮河大道中段)施工日历工期60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接到开工通知起2日内具备开工条件,人员机具到场,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开工。如因业主原因导致开工日期推后,工期顺延,业主不承担任何误工或工期延误损失。
水文气象:驻马店市城区地势平坦,有部分沟渠分布,地貌上属山前冲洪积平原地貌。整个地形呈西高东低,地面坡度千分之一至八百分之一,呈极缓坡状起伏,地势开阔,地貌单一。工程地质比较平均,以粉质粘土为主,管线场地浅层地下水类型属潜水,赋存于土体的孔隙裂隙中,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 2009年10月淮河大道勘察期间,地下水位埋深2.40~3.60m左右,地下水位年变化最大幅度2m;2015年8月通达路勘察期间,地下水位埋深3.5m左右,水位年变幅1.0~3.0m,历史最高水位埋深1.5m。
驻马店气候温和,属温带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历年平均气压1006.9hPa,历年平均气温14.9℃,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1.9℃,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8.1℃,历年平均降水量979.2mm,历年最大冻土深度160mm,常年主导风向NNW。
工程位于城市建成区,沿现有道路敷设,来往行人和车辆较为密集,地下管网管线分布较密集,资料提供有限。
招标范围:
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热水管网一期支(干)线(淮河大道中段、通达路东段)施工工程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敷设,本工程对下列范围进行招标:
(1)热水管网一期支线(淮河大道中段)施工工程:起点为天中山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现状DN800高温热水管网弯头,主管网DN800向南延伸穿越淮河大道至淮河大道南侧约100米处止,并在天中山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处向西引出DN700支干管,支干管沿淮河大道北侧人行道向西直埋敷设至盘龙山路西,现状天中山大道至淮河大道局部管道与新建管道对接改造,总长度约1420米。管线敷设方式以开挖为主,穿越现状淮河大道采用水平定向钻拖管方式,穿越现状靖宇路采用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顶管方式。
(2)热水管网一期支线(通达路东段)施工工程:起点为乐山大道与通达路交叉口东侧现状DN400高温热水管网,沿通达路北侧人行道向东直埋敷设至金山路西侧,长度约360米。管线敷设为开挖方式。
投标人负责道路开挖回填、恢复、园林移栽、河道、地下管线、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市政设施拆迁、恢复、保护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外部协调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
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热水管网一期支(干)线(淮河大道中段、通达路东段)施工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安装施工和本标段分部调试、配合整体调试和试运行等工作。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热水管网一期支(干)线(淮河大道中段、通达路东段)施工工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建设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GB2、GC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DN500及以上蒸汽或热水直埋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工程不小于2km,并且运行良好(2年以上),并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3、财务能力: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且现职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承担过同类工程以上的管理经验,中标后必须到位,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
5、有关确立报价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检验及试验室资质证书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方近5年完成的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方目前和近 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8、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分包。
10、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11、投标人有能力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道路、绿化、地上、地下障碍物等拆迁、保护的一系列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代理机构有偿获得招标文件,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投标人投本标之用。
1.4.2.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注册。
1.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5年10月30 日 09:00至 2015年11月 6 日 16:00 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7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1
热水管网一期支(干)线
(淮河大道中段、
通达路东段)施工工程
1
1500元
75日历天
GDCX-SGZB15-128
200000元
备注:招标文件只提供纸版施工图纸,请到公司领取。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1月24 日 09:00,
1.8.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24 日 09:00,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 地址: 400-018-4000-8036)。
1.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9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1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联 系 人 :王 帆
手 机:1326 9139 778
电 话:010-8862 2152
传 真:010-8862 2152
邮 箱: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