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经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绍柯发改改投【2015】308号)文《柯桥区发改局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4×50MW级抽汽背压供热机组,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计划于2017年建成。项目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6亿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全厂工程桩的卸货、送桩、压桩、截桩,工程桩检测配合等,及部分场地回填和临时道路修筑。
本期工程需要打桩的建筑工程及区域主要有:主厂房及烟囱、锅炉、输煤、脱硫脱硝区域等全厂区桩基工程(不含码头),64米长桩采用静压+引孔工艺,16米短桩采用静压工艺。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业绩要求:2008年以来具有桩长50米及以上静压长桩工程的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 业绩要求:2008年以来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桩长50米及以上静压长桩工程的业绩。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人数不少于2人。;
2、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王 帆
手 机:1326 9139 778
电 话:010-8862 2152
传 真:010-8862 2152
邮 箱: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