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新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招标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14]2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新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新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招标项目;
2.2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3供货期:三标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供货完成供货完成后45天完成指导安装及调试、七标包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供货完成供货完成后45天完成指导安装及调试;具体供货时间以供货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
名称 |
内容 |
备注 |
三标包 |
空气悬浮风机、管式曝气器 |
空气悬浮鼓风机Q=35m3/min H=8.0m N=75kW3台、柔性橡胶接头DN250 PN1.0MPa(与空气悬浮鼓风机配套)3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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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标包 |
阀门伸缩器 |
双法兰蝶阀DN400 PN1.0MPa3个、 微阻缓闭止回阀DN400 PN1.0MPa3个等 |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三标包还应具有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代理经销商需另提供一份生产厂家授权,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三标包:500元;七标包: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13时00分整,接收地点吉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三标包:叁万元整;七标包:壹万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参与投标前必须加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的会员单位,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宏艳)索取入网资料办理会员注册事宜。 成为正式会员后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具体参数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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